據了解,這名20多歲的范姓男子,一直都喜愛攝影,並專注在人像寫真,尤其是幫年輕女子拍攝大尺度的照片,讓她們留下青春的回憶,即使范男成為1名職業軍人,但仍沒放棄他的興趣,休假閒暇之餘,還會透過臉書接受美眉邀約幫忙拍照。
去年6月間,1名年輕女子透過臉書找上范男拍大尺度的照片,2人相約在台中市的黑金文旅,沒想到事後這名女子對范男提出告訴,指控對方在拍照時,藉著喬姿勢摸她的胸部及私處,涉犯強制猥褻罪。
女子不僅提告,她還說,事發後她有質問范男為何這麼做,甚至到他的臉書找曾經與范男合作拍照的女子,私訊她們詢問在拍攝過程中有沒有遭到范男的騷擾,最後她才發現范男根本就是一個慣犯,不僅有女子被他偷揩油,甚至還有人被他性侵。
台北地檢署收案後展開調查,並依女子提供的事證找其餘被害人出面,其中有2名女子在到庭陳述後決定提出告訴,另外2名則表明沒有要提告,還有3名女子則找不到人。
而這些被最初提告女子找出來的提告者,案發時間在2017年到2019年間,有人指控范男在拍照時要她口交,還有人說2人相約去旅館拍照,范男卻在貓空停車場與她發生性關係,甚至在喬姿勢時,偷偷從後方性侵。
范男到案後否認所有指控,辯稱他確實有幫這名告訴人拍攝清涼照,但在拍攝的過程,他絕無趁機偷揩油或是違背對方意願發生性關係。
檢察官調查後發現,這些告訴人的指控大多為個別單一的指訴,且指訴的情節充滿瑕疵,也沒有任何事證可以證明,因此認為范男罪證不足,處分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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