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件震驚全國的夜店殺警案,起因是知名燈具商友昌實業第二代曾威豪(34歲)與當時仍為女友的劉芯彤(29歲),於2014年9月13日凌晨在北市信義區「SPARK」夜店因故被安管人員趕走,2人吞不下這口氣,透過黑幫份子蕭叡鴻藉通訊軟體群組糾集「中山聯盟」70多人,隔天凌晨浩浩蕩蕩重返夜店尋仇,與安管人員發生衝突。
時任轄區北市信義警分局偵查佐的薛貞國(享年38歲)當天休假,接到同事莊瑞源通知後趕來,薛擠入人群,聽完曾、蕭等人與安管人員談判後,表明自己是警察,責罵曾男等人「在我管區鬧什麼」、「衝三小」(台語)等,並朝曾男等人起腳作勢踢踹,引爆衝突。
混亂中眾人高喊:「殺死他!」、「給他死」、「拖出去!」把薛男拖到夜店門口拳打腳踢,甚至有幾個人舉起至少7公斤的紅龍柱、鋁棒重擊他頭胸,看他躺在地上無法動彈才停手,薛被緊急送醫仍因傷重不治。
審理期間,薛貞國的遺孀黃嘉鳳多次出庭,她曾激動痛批否認行兇的被告:「你們怎能那麼殘忍!摸著良心承認錯誤,很難嗎!」昨天,當她得知2人入獄也發表聲明,即使他們入獄,仍無法如釋重負,因為曾男等人全是無罪抗辯,2個孩子至今無法承受失去爸爸的陰影,她希望目前也是雙寶爸媽的曾威豪和劉芯彤入獄後,能夠感受子女與父母分離之痛,體會薛貞國子女永遠無法再見到父親的哀愁。
曾男與劉女在此案二審期間結婚,劉女2016年8月生下1個女娃,2020年又生一胎,曾男與劉女日前允賠薛貞國家屬共650萬元和解,分期支付中,其餘46名被告也與薛家屬達成總額近3000萬元的和解條件。
最高法院在今年10月5日維持前審見解,依聚眾鬥毆致死罪判曾男8年,劉女8年徒刑定讞,其餘王俊傑等7名被告被判7年至10年6月不等定讞,並啟動防逃機制。
北檢執行的9名被告,是日前經最高法院判刑確定者,其中樊豪因另案入監服刑、張繼誠住居所在新北市,17日已到新北地檢署執行,劉瀚陽囑託宜蘭地檢署於24日執行,其餘曾威豪、劉芯彤、王俊傑、張昱謙、葉品成、王思凱等6人,北檢都傳他們在昨天報到入監服刑,但王俊傑、張昱謙卻一直未到案,北檢已對2人開出拘票,請司法警察儘速將2人拘提到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