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藥署表示,根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所有進口食品必須在邊境報驗,經過食藥署查驗合格後才能在市場銷售。然而,經查詢邊境報驗系統,並未發現任何有關蠟瓶糖的報驗紀錄。這意味著台灣市場上的蠟瓶糖很可能違法進口,涉嫌規避檢查,將面臨新台幣3萬到300萬元的罰款。

蠟瓶糖的安全問題不僅限於進口程序,食藥署還提醒,這類糖果可能含有對人體有害的色素或工業蠟,長期食用恐影響健康。食藥署強烈呼籲,未經查驗合格的食品千萬不要購買或食用,尤其是來路不明的零食,避免對身體造成傷害。

如果民眾在市面上發現疑似違反食安法的蠟瓶糖或其他食品,應立即向當地衛生局檢舉,或撥打1919食安專線。食藥署與地方衛生局將會迅速受理並進行稽查,確保市場食品安全,避免危害消費者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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