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舒培提及,民團「守護和平新生天橋」在本月4日向文化局提報文化資產,文化局在兩週後的11月13日凌晨,於官網宣布不具文化資產價值潛力,新工處即刻當天上午就突襲封橋並於晚間拆除天橋,此事連當地里長都不知情,顯見蔣市府根本無視民意。
何孟樺議員指出,從2023年到今年11月15日止,文化局一共受理15件文資提報,在這15件提報案中,除和平新生天橋外,所有的案件都等待一個月以上才進行現勘,有的案件甚至等待了三個月以上。
她痛斥,這麼高的「行政效率」,沒有在晶華城案看到,沒有在台智光案看到,沒有在虐童案看到,卻在一個和民眾生活息息相關的天橋上展現。何議員呼籲,市長蔣萬安不要再用這種粗暴的方式對待市民,不要讓威權在台灣再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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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此,文化局回應,因本案提報標的有被立即拆除的可能,本即須盡早安排會勘,以確保現場狀況完整,方得評估其文資價值潛力,且考量本案深受各方注目,且會勘當日提報人和媒體在場詢問會議紀錄何時出爐,文化局現場承諾會在1週前後公布結論,並以新聞稿說明預計時程。
另外,文化局也提出民團提報「紀念建築」、「文化景觀」為文資價值類型的法規登錄標準
紀念建築
1.與歷史、文化、藝術等具有重要貢獻之人物相關,且其重要貢獻與建造物及附屬設施具高度關聯者
2.具有歷史、藝術、科學等文化價值,且應予保存者
文化景觀
1.呈現人類與自然環境互動之定著地景
2.能反映出土地永續利用之特殊技術、特定模式或價值
3.能實質呈現特定產業生活與周邊環境關係,且具時代或社會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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