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藥署展開市售食品過敏原標示符合性調查,以維護消費者權益。調查自110年起至112年,每年各抽樣100件市售包裝產品,發現110年符合規定比率為87%,111年為87%,112年更提升至92%。對於未遵守規定的產品,地方衛生局將協助進行後續行政裁處,業者若未依規定標示或標示不實,將面臨高額罰款。
食藥署呼籲過敏體質者選擇完整標示過敏原的產品,以免引發過敏反應。若出現過敏症狀,應即就醫,以確保個人健康。
食藥署表示,不符合規定之產品皆由地方衛生局協助進行後續行政裁處,業者如未依規定完整標示或有標示不實之情形,將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規定令業者限期回收改正,並處以新臺幣3萬元至300萬元或4萬元至400萬元罰鍰。相關產品資訊已陸續公開於食藥署官網不合格產品專區,供外界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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