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菸害防制法》分階段實施,一系列配套法案也於3/22陸續公告,全面禁止使用電子煙,而除紙菸、菸絲、雪茄、鼻菸、嚼菸等5項例外,凡包括加熱菸在內的菸草,或其他含有尼古丁菸品都屬「指定菸品」,須經健康風險評估方可上市販售,否則都屬違法,若吸食可處5000至1萬元罰鍰,販售者則可最高處5000萬元罰鍰。

目前尚未有任何加熱菸通過健康風險評估,因此不得販售,亦不得自國外攜回,據海關統計,自2017年1月至2023年5月查獲旅客攜帶加熱菸,分別為2017年460條,2018年暴增至1萬4308條,2019年再飆至2萬3062條,2020年6716條,2021年因疫情爆發邊制管制至2022年,2021年查扣0條、2022年591條,重啟國門國境解封後,2023年至5月底查扣已達3萬9642條。

吳昭軍表示,已有4到5家廠商送來審查申請,但資料均不完備,故目前還無法審查,仍在補件階段,每家廠商缺乏的文件均不同,且廠商都還在準備樣品,並需經過經濟部安全檢測,國健署一切都只能依法行政,業者沒提出資料,也無法做審查,不過等業者補全文件,資料完整就會進審查,國健署也已就專家委員審查進行準備。

吸煙有害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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