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此,大S經紀人廖瑋琪回應:「我還沒接獲通知,很開心一早聽到這個好消息,很謝謝大家這段時間的加油打氣,終於塵埃落定!」
全案源於去年10月8日,汪小菲與大陸博主關立新連線直播時,揚言還愛著大S,並列出4個論點:「第一,那個光頭(大S丈夫具俊曄)根本不在台北住,他跑了。第二,大S身體不好。第三,孩子每天跟我在一起。第四,我覺得不管怎麼樣,那是我前妻,我不會放下她。」博主問汪小菲:「你對她是愛?還是可憐?」汪小菲肯定地回答:「愛。」還說大S很需要別人愛她。
對此,大S經紀人廖瑋琪回應:「汪小菲先生自離婚後數次私下向熙媛求復婚,均被熙媛明確拒絕。」並強調:「熙媛維權的信念很堅定,也相信司法可以還熙媛公道,請汪小菲先生別一邊詆毀熙媛一邊示愛,利用公眾媒體以『愛』之名,捏造不實,企圖干擾法庭審理。」
汪小菲不滿廖女說他「一邊詆毀、一邊示愛」等語,認為名譽受損,要求廖女3日內公開道歉,否則提告,由於汪小菲最終沒有等到道歉,委由律師向台北檢察署對廖女提起妨害名譽告訴。
檢方偵辦期間,廖瑋琪出庭否認犯行,表示當時是因有人把汪小菲的直播傳給她看,內容不只說「大s生病了,需要他的愛」,還說「具先生跑了,人不在台北」,因為大s和汪小菲還有官司,她因此把訊息傳給台北和北京的律師團隊以及大S,經向大s確認訊息內容後,就統一發出回應給來詢問的媒體,是代大s對外發言。
檢察官審酌廖瑋琪身為大S的經紀人,工作性質是代她傳送文字內容給新聞媒體,本身沒有主導性也沒有決定權,再加上回應媒體的內容是因汪小菲曾對大S批評,廖收到媒體詢問才做出回應,並非憑空詆毀汪小菲,因此不構成妨害名譽。
不過汪小菲和大S官司還沒完,大S先前不滿汪小菲po出雙方在法院調解離婚的筆錄,洩漏她的地址等個資怒告,台北地檢署調查後,將汪小菲依違反《個資法》起訴,全案目前台北地院審理中。至於大s另指控汪小菲原本協議每月給付百萬扶養費,卻為了規避遭強制執行,從她的住處搬走高價藝術品,涉嫌毀損債權,檢察官調查後,將此部分不起訴,但大s提起再議後,高檢署又發回重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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