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案一審審理時,陳男辯稱針孔攝影機不是他裝的,他也是被害人,身為健身房負責人,他巡視廁所衛生時將豆腐頭拔除,甚至曾經帶回家使用,因此被錄到。

偷拍狼這個動作成罪證

法官勘驗相關影像,發現陳男好幾次一邊滑手機,眼睛卻看向鏡頭,如果他不是裝置針孔攝影機、以手機操作連線的人,為何一邊操作手機,眼睛卻看著鏡頭,可見他就是偷拍狼。

至於他辯稱以為是真的豆腐頭,甚至多次帶回家使用,法官認為他將健身房廁所中來路不明的豆腐頭帶回住處,這個說法完全不可信,因為本案豆腐頭沒有適合的充電線可以使用,注意觀察可發現疑似鏡頭的孔洞,劉雨柔多看兩眼就發現異常,陳男帶回家竟未發現,太不合理。

被偷拍的女生都是老闆朋友

此外,陳男被查出犯案前多次上網搜尋「偷拍偵測器」及「針孔攝影」資料,諸多事證都證明他是偷拍狼,而劉女等被害人都是陳男認識的朋友,基於私人情誼到他的健身房運動,卻遭偷拍,事後無法平復內心傷害,因此經常哭泣,陳男一句道歉都沒有,他在自己經營的健身房竊錄,手段比隨機偷拍更惡劣,還將責任推給其他無辜的教練及會員,因此一審依妨害秘密罪判他1年2月徒刑。

上訴高院後,陳男與劉雨柔等4人達成和解並賠償完畢,高院給他改過自新的機會,今改判8月徒刑,得易科罰金24萬元,並諭知緩刑3年。全案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