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新埤鄉長潘和源涉貪!法院裁定30萬交保 檢方不服將抗告
【記者凃建豐/高雄報導】屏東縣新埤鄉鄉長潘和源因其任內疑似涉貪,昨天晚間遭屏東地檢署傳喚,並向屏東地方法院聲押,羈押庭今(13)日下午召開,屏東地院近5點時裁定潘和源以30萬元交保。屏檢隨即表示要提出抗告。
【記者凃建豐/高雄報導】屏東縣新埤鄉鄉長潘和源因其任內疑似涉貪,昨天晚間遭屏東地檢署傳喚,並向屏東地方法院聲押,羈押庭今(13)日下午召開,屏東地院近5點時裁定潘和源以30萬元交保。屏檢隨即表示要提出抗告。
【記者凃建豐/屏東報導】屏東縣新埤鄉前任鄉長林志成、現任鄉長潘和源,兩人任內時都違反人員進用,讓何男、潘男以臨時人員身分,擔任薦任課員工作,反讓符合資格的陳男為機要薦任課員,卻從事文書、清潔工作,並由何男、潘男從中領取差額薪資。屏檢偵辦今(25)日偵結,將前任鄉長林志成、現任鄉長潘和源共6人依違反貪汙治罪條例起訴,檢方還痛批二鄉長全盤否認犯行,毫無悔意,犯後態度不佳,均請從重量刑,以昭炯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