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國小師禁學生如廁、尿褲不准換!威嚇「死刑切肚子」 教育局:應解聘
【記者凃建豐/高雄報導】今年3月期間人本基金會接獲檢舉高雄市鳳山某國小教師不當管教學生多案,對學生體罰、言語霸凌,甚至不准學生喝水、上廁所,連學生尿褲子了也不准換,高雄市政府立即啟動府級霸凌調查程序,督導學校依法停聘涉案教師三個月並展開調查。今(7日)調查報告確認霸凌成立,該師已構成校園霸凌防制準則教師解聘要件。教育局要求校方,依《教師法》規定,教師有此情形,應經學校教師評審委員會審議予以解聘,且一年至四年不得聘任。教育局並將追究行政責任,確保學生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