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立委陳培瑜去年11月揭露,國科會的精準運動科學研究計畫中,台師大女足教練要求選手學生配合教練與教練好友教授,進行長達數年實驗,學生須連續14天須配合抽血、每天3次,且抽血執行過程初期以無醫事人員資格者進行採血,不配合就威脅扣畢業學分等。
台灣師範大學今天發布新聞稿指出,校方針對這次事件的女足學生受到傷害,以及造成社會的困擾,向社會大眾致歉;此案經經研究倫理及霸凌小組調查,確實有受試者同意書補簽、受試者費用繳回當隊費、由非護理人員抽血、霸凌等情況。
對於教練的處分,台師大提到,去年12月已解除涉案教師的女足教練、行政等職務,後經調查小組認定涉案教師有故意對被行為人貶抑、排擠、欺負等行為,且行為有持續性,使被行為人處於壓迫、不友善環境,產生精神上、生理上或財產上的損害,或影響正常學習活動進行,符合構成校園霸凌的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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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師大表示,學校校園霸凌防制委員會建議,審酌涉案教師使被行為人處於壓迫、不友善環境,對學生身心造成侵害,依防制準則和教師法規定,建議學校予以解聘並議決2年不得聘任為教師,已於今年4月10日移請三級教師評審會審議。
台師大說明,由於涉案教師與學生間未建立良善的溝通方式與管道,致造成溝通不良與言語誤解,考量競技運動團隊管理與教育的特殊性,教評會做5項懲處,自生效日起算後1年為止,決議將報教育部備查,教育部若對審議或處理不當之虞,將再退回學校重審。
這5項懲處包括:「次學年起不予晉薪」、「不得超授鐘點」、「不得在校內外兼職兼課」、「不得申請留職留薪出國研究或進修」、「不得擔任校內各級教評會委員或行政、學術主管」。
關於學生部分,台師大指出,將持續提供諮商管道及費用;先前繳回當隊費的受試者費用已全數退還給球員,若有不足,學校會再提供補償;學校也會協助被退隊學生返隊;運動競技系大四必修專長訓練學分將改為選修,下學期立即實施。
至於對台師大校方的處分,教育部昨天表示,學校調查確認違反人體研究法;由於學校未善盡監督,將對學校、計畫主持人、共同主持人3方處以行政裁罰。
多名民進黨立委今天指出,用學分威脅恐涉刑法強制罪,學生受試費用要繳回成球隊公基金,也涉刑法侵占罪,要求教育部一週內主動向司法告發。教育部說,與法治單位確認後,會儘速處理。(中央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