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賴清德針對台灣面對5大國安及統戰威脅,提出17項因應策略,內政部移民署持續清查違規在中國設籍、領用中國身分證或中國護照者。
內政部長劉世芳先前在記者會上指出,若國人被查到有中國身分證,台灣身分證會被註銷,並會同步通知外交部、移民署與戶政單位等機關取消健保、身分證與護照等。
內政部今年8月也預告「在台原有戶籍大陸地區人民申請回復台灣地區人民身分許可辦法」修正草案,台灣人因領中國護照或在中國設籍而喪失台灣身分,要再申請回復台灣身分時,應符合3種情況之一,包括對台灣國防安全、國際形象或社會安定有重大特殊貢獻;或有助於台灣整體利益;或基於人道考量。
修正草案也明訂,現在或曾為中共從事具任何政治性目的宣傳,得不予或撤銷回復台灣身分的許可。
此外,政府也要求約1.2萬名在台定居的原中國籍人士補件「喪失原籍證明」。針對辦理情形,移民署回覆媒體提問時指出,截至今年10月29日止,已繳附證明文件7835人,經同意具結、延期2317人,以及長期出境在外者已列冊管理1388人,處理進度為95.1%。
移民署說,專案協助至今,有16名陸配決定放棄台灣身分,理由不一,包含在對岸享有社會福利、財產繼承、在台配偶離世等,政府尊重當事人意願。(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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