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姦後殺女師「死刑改判無期」 民眾黨團提修法不得假釋
劉姓男子劫財劫色殺害退休女教師案,經5度判死改判無期徒刑,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定讞。民眾黨團指出,已提刑法修正草案,賦予法院於宣告無期徒刑時,可參採外國立法例宣告不得假釋,不使社會正義淪為空話。
劉姓男子劫財劫色殺害退休女教師案,經5度判死改判無期徒刑,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定讞。民眾黨團指出,已提刑法修正草案,賦予法院於宣告無期徒刑時,可參採外國立法例宣告不得假釋,不使社會正義淪為空話。
劉姓男子因劫財劫色並持鐵鎚殺害退休女教師,一審至更三審5度被判死。更四審認定劉男犯行是隨機偶發,不符「情節最重大之罪」,改判無期徒刑,今天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定讞。
憲法法庭判決死刑有條件合憲,引發社會議論。高雄退休女教師遭劫殺命案受害家屬今天表示,支持廢死的人是在「披著假人權外衣踐踏被害人鮮血」,為的是自己的名利。
【記者凃建豐/高雄報導】2014年12月間劉姓男子不滿女友分手,騎機車尋找女友以求挽回未果,在高雄市左營區哈囉市場附近發現買菜後準備駕車離去的退休女教師,臨時起意搶車,竟持鐵鎚重擊女教師,劫財劫色,女教師傷重不治,劉嫌歷審5度判死;高雄高分院更四審今(7)日以強盜殺人犯行是隨機偶發,不符「情節最重大之罪」,首度改判無期徒刑,可上訴。
【記者丁牧群/台北報導】長榮大學馬來西亞籍女大生2020年10月遭男子梁育誌性侵殺害後棄屍,二審日前依強制性交殺人罪判死刑,遺棄屍體罪判刑2年,另外,梁男另於同年9月底意圖性侵該校另名女學生未遂,被依強制性交未遂罪判刑2年10月。最高法院今將殺人罪死刑部分撤銷發回重審,其餘2罪駁回上訴定讞。
【記者羅琦文/屏東報導】劣行不輸「口交惡徒」!屏東一名31歲羅姓男子,今年初在潮州鎮兩度持刀搶劫,還獸性大發逼嚇其中一名20多歲女子口交,被害人趁機逃命竟遭揮拳痛毆、持刀砍傷。屏東地方法院審理時,羅男竟還以精神障礙為由企圖脫罪,被法官重判20年。
【即時中心/台北報導】長榮大學馬來西亞籍女大生2020年10月遭男子梁育誌性侵殺害後棄屍,二審依強制性交殺人罪判死刑,遺棄屍體罪判刑2年,另外,梁男另於同年9月底意圖性侵該校另名女學生未遂,被依強制性交未遂罪判刑2年10月。最高法院將殺人罪死刑部分撤銷發回重審,其餘2罪駁回上訴定讞。被害人母親得知後哭喊:「我是送女兒去台灣讀書的,我不是送她去死的,為什麼法官可以說凶手沒有計畫性殺人,為什麼不要給她一個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