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淑慧在10日臉書發文表示,首先要釐清媒體模糊不清的資訊,這條子的時間點和用途,並不是在都委會容獎案通過「前」,而是在通過「後」,目的是協助京華城確定能把容獎拿到手。

游淑慧指出,110年11月1日京華城相關細部計畫公告實施後,鼎越公司為了要拿到「宜居城市貢獻獎勵8%」,必須要依計畫書,無償提供800平方公尺的空間給北市府。但這個空間,都發局要塞給產發局,產發局不想要,所以來來回回公文往來兩個月,如果市府真的沒單位要,京華城就會拿不到這8%。

游淑慧續指,結果柯文哲市長直接要產發局「怎麼做都行,快就好」,產發局只好在111年2月回函同意接收,他感嘆「簡單一句話,產發局要願意配合收下這個空間,#才能幫京華城合理化它的公益性,很荒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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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時專案小組調查時」游淑慧就曾提出質疑,整個京華城的容獎取得和回饋承諾,感覺是京華城強迫市府中獎,而京華城自提了一個對價回饋計畫,「我回饋市府什麼,我要換多少獎勵」,如認養公園、順平道路、公益空間、改善人行道,要換8%容獎,大約40幾億價值。

游淑慧提到,這樣的條件交換,照理也要雙方都要同意,應該事先問過公園處、新工處、產發局,他們要不要和京華城交換這些「回饋和服務」。但答案並沒有。都發局事先並沒有問過其他局處要不要,就急著把京華城計畫提到都委會審議而且通過,變成其他局處被強迫中獎。

游淑慧還表示,今年6月3日專案小組調查會議,她曾問都發局當時為何沒有先問過其他局處意願,都發局同仁回答:「長官有交代,我們當然儘速地協助辦理」。也就是這種強迫中獎,最後才會出現「京華城硬要給」、「產發局爭扎不要」、「市長下條子解決」,京華城得以順利取得容獎。到最後下條子要產發局認帳,確認京華城容獎能到手;這個案子清楚存在「市長干預,局處硬吞」的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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