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江縣政府被爆出代辦由中國福建省政府推出的「福馬同城通」交通卡,只要設籍馬祖的民眾可以享有多項優惠;北竿鄉公所甚至提供馬祖民眾線上或臨櫃申請,引發外界質疑違反《兩岸人民關係條例》。
陸委會副主委詹志宏今天表示,事件的始末是,3月初有大陸媒體報導要推出「福馬同城通」交通卡,接下來就是連江縣政府接到對方請託,要協助代辦事宜;而連江縣政府有針對此事跟陸委會聯繫,詢問是否會涉及到《兩岸條例》的違法行為。
詹志宏說,陸委會也明確告訴連江縣政府,當然會有觸及到《兩岸條例》第33-1條的疑慮,並勸連江縣政府不應該代辦證件。他也提醒,辦卡的過程中必須要交付自己的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台胞證影本、在中國大陸的手機號碼等,等於把所有的證件資訊、個資都交付出去,無論縣政府跟鄉公所都很可能觸法,因此勸連江縣政府不要這麼做。
詹志宏提到,後來3月初該辦卡資訊曾經有在連江縣官網上登錄,後來也撤銷,也就沒有代辦代收的問題。至於個別的人去申請卡片是否涉及到違法,還有待進一步研議。
而針對連江縣政府統計,已經有3000人申辦「福馬同城通」交通卡,但尚未將卡片送交到申辦人手中,詹志宏回應,陸委會有勸連江縣政府不要從事代辦行為,當時連江縣政府的答覆是說,不會把個資送過去對岸,但是對方因為要製作卡片,需要大概的總數,所以連江縣政府就送了1個數字過去。
詹志宏談及,陸委會會設法了解後續情況。假設連江縣政府當初把個資送給中國大陸的話,可能涉及到「合作行為」,包括鄉公所這些同仁很可能被連累,所以當初陸委會有勸他們不要輕易配合對方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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