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工資法」12/6經立法院朝野黨團協商後,仍有4個條文未能取得共識,包含最低工資審查委員會成員、最低工資調整的參採指標、最低工資研究小組做成的政策評估報告是否公開,還有違反最低工資規定的企業是否要限制不得參加政府採購案。「最低工資法」預計於今天立法院院會中表決闖關。

工鬥團體今早召開記者會,針對「最低工資法」提出三大訴求,包含最低工資調幅應不低於消費者物價指數年增率的漲幅、最低工資不得調降,以及最低工資審議委員會決策過程及結果均應公開透明。

工鬥團體批評,行政院搶在選前要通過「最低工資法」,但行政院提出的版本,根本只是將現有的〈基本工資審議辦法〉,提高位階變成法律,把現況當政績,還要大肆宣傳照顧勞工,這種作法無異於詐欺。

桃園市產業總工會理事長朱梅雪說,「最低工資法」應明訂要求每一年的基本工資,不可低於前一年,法案也不能把現行〈基本工資審議辦法〉直接變成法律,否則勞工依然年年低薪。

勞團呼籲,「最低工資法」應明訂,最低工資調幅不可低於消費者物價指數(CPI)年增率。王良博攝
勞團呼籲,「最低工資法」應明訂,最低工資調幅不可低於消費者物價指數(CPI)年增率。王良博攝

新高市產業總工會理事長何政家表示,台灣約有232萬人、超過四分之一的勞工,要靠最低工資調漲,才能調高薪資,但從〈基本工資審議辦法〉變成「最低工資法」,行政院版「最低工資法」規定消費者物價指數(CPI)年增率是「應參採」指標,也寫了一堆指標是「得參採」指標,所謂參採,就是只需要參考但也可以不調整,最後每年基本工資調整幅度,一樣是由審議會共識決處理,和現況根本沒有差別,勞工權益仍然沒有明確保障。

雲林縣產業總工會秘書長吳嘉浤則指出,低薪的問題在雲林縣感受很深,許多雲林勞工必須仰賴最低工資提高,才能夠幫助低薪勞工,呼籲立法不要做半套,應確保物價的漲幅一定要納入調幅,否則只是讓基層勞工失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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