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虹安2日發布聲明稿表示,已整理大量證據證明前助理任職期間,確實執行許多立委助理工作,無論立法院辦公室事務、地方上民眾服務等,在職期間確實恪盡助理該做的職責,許多人證、物證可證明。
她說,見過前助理實際執行助理工作人證很多,都是不容造假的鐵證,合法、合規領取該有的薪酬,所有證據都能清楚顯示絕無詐領助理費或掛名人頭助理。(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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