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柯文哲的律師團整理證據時,認為林俊言去年偵訊北市前都發局長黃景茂時,涉嫌不當訊問並偽造證據,林俊言偵訊時明知黃景茂否認京華城案中明知違法,卻誘導訊問他明知違法還依柯文哲指示送研議,黃明明四度抵抗說沒有違法,但檢察官仍以第一人稱「我知道違法還是送進去研議」,硬說黃承認違法,此舉已涉犯偽造文書且情節重大,建請法官在判決時一併告發。

對於勘驗內容,黃景茂表示,當時確實在筆錄上簽名,但看筆錄的時間很短,看得很快,後來看到一段寫,「我明知本案違法還推進去送都委會研議」,他一直說沒有違法,檢察官則不斷說他違法,且當時從早上被偵訊到半夜,真的很累,所以筆錄沒看清楚,跟律師都覺得應叫檢察官修正才對。

對此,審判長江俊彥指示就黃景茂看筆錄的過程逐一勘驗,最後確認黃景茂看筆錄至簽名止共22分32秒,過程中還有修改,最後還特別記明筆錄,「黃景茂逐字逐句手指筆錄閱讀。」

黃景茂還說,感謝柯文哲的律師提出勘驗這段偵訊光碟影片,他任職45年公務員一項奉公守法,不知公務員會明知違法而為之,檢察官也是公務員,難道不知道嗎?在都市計畫中,審議有法律效力,研議指示建議,沒有通過的問題,也沒有法律效力,若送研議違法,柯文哲市長怎麼會要求通過。

對此,柯文哲也指出,今天的影片若公布,可以看出是針對他製造出來的,林俊言脅迫黃景茂從早上訊問到半夜,這樣的疲勞訊問,被問過就知道,最後就只能被要求說什麼就說什麼,京華城案倘若有圖利,他會簽嗎?明知違法會通過嗎?林俊言難道有通天本領知道上面已喬好?黃景茂是老實的公務員,從他的臉就看得出來,而都發局前總工程司委邵琇珮很優秀,現在也變得行屍走肉。

柯文哲強調,這樣的偵查作為對司法傷害太大,被關了一年就算了,但他選過總統,現在思考的問題是如何善後。

檢察官則反駁,從勘驗中可以了解已經還原真相,過程中也沒有任何爭吵,黃景茂偵訊時坦承柯文哲簽呈上有「奉交下」,也在筆錄上簽名,完全沒有問造文書的問題,律師如此耗費司法資源。詆毀檢方違法偵訊,既使堅持抹黑也告不成,請法官依照偵訊的筆錄證據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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