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消防局今年3月6日上午10時35分,接獲北屯區1家汽車旅館報案,表示1名住客A女(代號)突然在房間內昏迷,救護車到場發現A女已無生命跡象,經送醫搶救仍宣告不治。警方查出A女5日晚間與43歲王姓男子一同入住摩鐵,房間找到7包已拆封、3包未拆封的毒咖啡包。
王男坦承與A女共同使用毒品並發生性行為,隔天上午醒來發現她昏迷就通知櫃檯報案,但他將毒品來源推給A女。檢察官認為案情不單純,依毒品、過失致死等罪向台中地院聲押王男獲准。
檢察官追查發現,A女從事傳播小姐工作,今年2月4日,張男以12小時2萬元代價約A女到該汽車旅館飲酒同樂,並提供摻有第三級毒品的毒咖啡包供其施用,並利用A女施用毒品後昏迷的機會,對她性侵、拍攝裸露畫面。
同年3月5日,王男再以相同費用約A女入住該摩鐵,一共喝酒、施用王男提供的毒品咖啡包,王男見A女昏迷,又再次性侵、偷拍,這回為了讓她昏迷久一點,竟以滴管將毒品滴進A女的嘴裡,期間見A女意識不清均未將她送醫,直到6日上午起床發現A女身體冰冷才通知櫃檯叫救護車,但A女已回天乏術。
台中地檢署檢察官偵查後,認王男涉犯對被害人錄影並以藥劑犯強制性交致死罪、對被害人錄影並以藥劑犯強制性交罪、《藥事法》轉讓偽藥罪等罪嫌,符合「故意致死」要件,依法起訴後交由台中地院國民法庭審理。王男移審後持續羈押,日前再被法官裁定自10月7日延長羈押2個月,以利審判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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