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害人阮女(30歲)指控9月18日晚間10時30分許,前往新北市新店區十四張歷史公園遛狗時,偶遇一對情侶也在遛狗,但對方卻未牽繩,因對方飼養的犬隻朝她衝來,阮女為閃避犬隻而跌倒在地,導致她右膝、右手擦傷以及下腹疼痛,後至附近江陵派出所報案提告。

經循線追查,發現情侶兩人為沈男(28歲)及卜女(29歲),因此通知兩人到案說明,全案依過失傷害函送臺北地檢,並依規定通報動保處。

新北市動保處也提醒,飼主攜帶寵物外出時,應依體型及種類使用鏈繩、箱籠等防護措施妥善管控,避免犬隻奔跑、擾民或發生意外。違規者可依「新北市動物保護自治條例」處3000至1萬5000元罰鍰,得按次處罰。如發現違規情形,民眾可撥打1999市民專線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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