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帶您快速了解新聞核心內容:台北市議員陳怡君和助手張惠霖涉嫌收賄和詐欺,被法庭裁定以保釋金交保。高院認為原審對湮滅證據的羈押判斷有誤,採用限制行動和科技監控作為替代方案,確保被告的審判權利與國家刑罰權的妥善行使。

重點整理如下:
  • 民進黨台北市議員陳怡君和她的研究室主任張惠霖因涉嫌收賄和詐領助理費共計454萬元,被控違反《貪污治罪條例》和洗錢等罪,被起訴後羈押禁見。
  • 高等法院在聽審後裁定,兩人各以100萬和50萬元交保,限制住居、出境及出海,並接受科技設備監控,因原審對湮滅證據的羈押必要性判斷有誤。
  • 根據合議庭說明,即便被告有逃亡之虞,也應以其他替代措施如具保或限制行動來替代羈押,以保障被告憲法上的權利。
  • 合議庭進行訊問以確定羈押與否的事實,並保障被告迅速受審的權利,推翻原審的裁定,確保刑罰權的合理行使。
北市議員陳怡君涉嫌利用人頭詐領助理費,另涉嫌收受建商賄款幫關說。讀者提供
北市議員陳怡君涉嫌利用人頭詐領助理費,另涉嫌收受建商賄款幫關說。讀者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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