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帶您快速了解新聞核心內容:小美控訴丈夫小明在婚姻期間對其不忠,與他人發展不正當關係,從而破壞家庭和諧,侵害了她的配偶權,進而提起訴訟求償100萬元。經台北地院判決,小明需賠償小美30萬元。
重點整理如下:
- 小美指控小明和他人發生不正當關係,要求100萬元精神賠償。
- 小明辯稱婚姻早已出現裂痕,小美無意維繫,且雙方曾有離婚洽談。
- 法院認定小明的行為違反婚姻誠實義務,侵害配偶權屬實。
- 法官指出仍需遵守婚姻承諾,不能以婚姻破裂為藉口進行出軌行為。
- 法官裁定小明應賠償小美30萬元精神慰撫金,雙方經濟狀況被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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