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智群發文指出,檢察官之前表示目前尚未詰問的證人包括同案被告黃景茂、柯文哲、張高祥、范有偉、黃珊珊、吳順民、沈慶京等,柯文哲出去後可能跟這些人接觸串供,所以不應該交保。

不過法院審理後還是裁定交保,「這可能代表法官認為案情已經釐清,就算是後面找來這些人作證,也不會改變案件結果」,但要注意的是,台北地方法院7月21日才裁定延押,柯文哲抗告,高等法院在8月11日才駁回柯文哲的抗告,認定羈押原因跟必要性仍然存在,繼續押2個月有理由。

現在才過不到一個月(從8/11到9/5),柯文哲律師沒等到兩個月期滿,就聲請停止羈押,然後法院就准了,「檢察官一定會抗告,說根本沒證據可以證明在一個月內羈押必要性變成不存在,台北地方法院交保裁定違法」。

林智群表示,若高等法院撤銷交保裁定,阿北頂多再關半年,台北地方法院在115年4月1日一定要放人。那台北地方法院可能在羈押15個月期滿之前宣判,之後移到二審,羈押期間重新計算,高等法院如果認定羈押必要性還是存在,「阿北就只能續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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