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方調查,台灣男子胡恆銓聯手越南籍的武女成立應召集團,自2023年5月起陸續吸收集團成員,並於台北、新北等多處承租套房或與其他應召站合作,提供容留處給來台的印尼籍及其他外籍女子,接著便引介男客前往與收留女子從事性交易,獲利至少362萬9600元。

該集團分工縝密,武女負責召募印尼籍女子來台、與其他應召站負責人聯繫;胡男另外負責刊登廣告招攬男客;一位匿名為「LUNA」的成員則為集團於印尼的窗口,負責替女子辦理護照,同時擔任翻譯。另外,還有成員負責保管集團旗下女子的護照、分派男客給應召女子,甚至有男性成員擔任「測試人員」,親授女子性交易服務流程及進行「測試(即性行為)」。

檢方追查,該集團利用臉書刊登廣告或透過友人介紹,以高額薪資誘騙經濟狀況不佳、生活困頓家庭支援系統薄弱的印尼籍女子來台工作,待女子來台後便隨即扣留其護照,並恫稱須負擔來台所生的高額債務,甚至警告不能隨意外出,以防遭警方查獲。

然而,該集團為旗下女子設立高達上千元的性交易價碼,應召女子每天工時超過12小時,每日卻只獲得200至500元不等的生活費,僅供吃飯、日常花費,且女子只有在每個月月經來時才能夠休息4、5天,即使生病也會遭強迫開工。其中,一名應召女子被以不詳名目積欠集團20萬元的債務,一天接客數曾經高達7人,某天身體不適卻被當作裝病,最終經男客送醫仍不治身亡。

台北地檢署今日偵結,認定胡男、武女與集團成員等8人,涉犯《刑法》意圖使女子與他人為性交行為而容留及媒介以盈利、《人口販運防制法》等罪嫌,依法提起公訴。此外,該集團所涉犯行侵害人權甚鉅,影響我國國際形象,考量到需震懾相關犯罪的必要性,對首腦胡男、武女求處6年以上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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