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蘋新聞網 綜合報導
帶您快速了解新聞核心內容:新聞圍繞吳子嘉指控黃曙光貪污引發的法律訴訟,重點在於名譽權與言論自由的平衡。法院最終駁回黃曙光的賠償請求,理由是吳子的指控涉及重大公共議題,言論自由應受高度保護。

重點整理如下:
  • 吳子嘉指控黃曙光貪污,引發名譽損害訴訟,要求賠償200萬元及利息。
  • 法院認為吳子嘉的指控屬於公共議題的評論,言論自由受到憲法保障,因此駁回黃曙光的訴訟請求。
  • 法官指出批評政府行使權力及公眾人物表現的言論,具有實踐民主功能,應合憲高保護。
  • 吳子嘉的語言雖不當,但因涉及潛艦國造的重大事件,法院認定其言論具有公共性。
美麗島電子報董事長吳子嘉。資料照片
美麗島電子報董事長吳子嘉。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