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名父親控訴,因為老婆上去斑,沒人顧小孩的情況下,只好自己帶孩子,但是騎車途中遭到檢舉幼兒未戴安全帽。他說,「google查詢兩歲以下不建議配戴安全帽,因為頸部脊椎尚未發育,戴了安全帽反而很容易受傷,再來就是,交通規則第88條第二項第三款寫到『配戴時安全帽因正面朝前及位置正確,於顎下繫緊扣環,安全帽並因適合頭型,穩固戴在頭上,不致上下左右晃動,且不可遮蔽視線』。我完全沒有任何一個字眼是合法可以臨時帶著我的寶寶騎車出門…機車不行,更別說搭計程車了!所以帶兩歲以下小朋友只能開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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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名父親收到紅單。翻攝自爆料公社
這名父親收到紅單。翻攝自爆料公社

這則貼文引起網友論戰,許多有孩童的父母跳出來聲援,並指出確實有不方便之處,直指政府搶錢;另一派網友則認為違規就是違規,且孩子的安全更重要,並貼出許多照片表示其實幼童也有適合的安全帽可以戴。

這名父親GOOGLE後表示沒有適合1歲童戴的安全帽。翻攝自爆料公社
這名父親GOOGLE後表示沒有適合1歲童戴的安全帽。翻攝自爆料公社

海山分局表示,本案發生於上月23日上午9時許,民眾在板橋區新海橋附近載著幼兒,未依規定配戴安全帽遭檢舉到新北市警局交通違規系統。警方檢視影像後,認定違規行為屬實,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1條第6項舉發,處駕駛人新臺幣500元罰鍰。

海山分局提醒,騎乘機車時務必配戴安全帽,並注意安全帽的正確配戴方式,以確保行車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