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蘋新聞網 綜合報導
帶您快速了解新聞核心內容:屏東縣立委參選人鄭清原因過去被判殺人罪確定,中央選舉委員會依選罷法拒絕他登記參選。法條規定,有重刑判決紀錄者不得登記為候選人,法院確認該法合乎公益目的且無違憲之虞,駁回鄭清原的訴請。

重點整理如下:
  • 鄭清原因過去的殺人罪確定判刑超過10年,依選罷法不得登記為立委候選人。
  • 鄭清原認為選罷法剝奪更生人的參選權,無時間限制,並有違憲疑慮。
  • 法院認定選罷法修正合乎公益目的與法律關聯,並無違憲或懲罰雙重性問題。
  • 法院駁回鄭清原不准登記的違法訴請,判決支持原處分正確無誤。
屏東縣議員鄭清原。翻攝鄭清原臉書
屏東縣議員鄭清原。翻攝鄭清原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