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琇珮表示,應曉薇針對京華城案曾開2次議員協調會,當時結論是希望京華城提出對都市發展有公益性的提案,並強調仍需送大會研議,相關會議紀錄都能在網路上找到。至於未退件公展簽呈,是因為京華城後續計畫內容有作修改,起碼已達公展要件的「低標」、無退件理由,期間應曉薇也沒有再找過她或交換任何意見。
應曉薇律師也針對邵琇珮偵訊時筆錄提出質疑。邵琇珮曾向檢察官說「應曉薇施壓黃景茂」,律師質疑是否有親身看到或聽聞黃景茂說過?邵琇珮則回應是「以自身經驗推論」,因為應曉薇自2013年開始協助京華城,從首次專案小組會議後就快速開協調會,也要求儘速核辦,不可能「前面積極,後面就不積極」。
至於邵琇珮曾和檢察官指稱「應曉薇與柯文哲、京華城之間的聯繫『非常暢通』」,她今天改口表示,回顧這段發言確實較為「武斷」,偵訊會這樣說是因為前市長室秘書郭威瑤曾詢問公展公文進度,她認為市長室秘書通常不太會在沒有市長的指示之下追問個案,既然當時公文尚未送進市長室,會得知一定是有消息來源,只是也不一定代表就是應曉薇說的。
此外,邵琇珮還曾說應曉薇在便當會上向柯文哲「告狀」。應曉薇律師提出偵訊錄音提出,邵琇珮當下語畢,曾自我懷疑「該說是告狀嗎?」檢察官隨後附和「這就是告狀啊!」因而好奇邵琇珮是不是對「告狀」用詞有所疑問,是否認為用字不太精準?邵琇珮則回應,一般公文不會用使用這樣的字眼,坦言「可能不是那麼的好啦」。
針對先前稱「劉秀玲臨時被叫去便當會,遭應曉薇痛罵」一事,邵琇珮也還原經過解釋,2024年因議會調查京華城案,她當時擔任都委會執秘因而向劉秀玲請教,劉曾「約略」告訴她一些事,並稱自己「被告狀」。邵琇珮坦言,她確實是在2024年才知道這件事,對於便當會事發當下的人事時地不太清楚,尊重劉秀玲的說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