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琇珮還原檢調偵辦京華城案始末,她早在2023年便排定出國行程,去年9月事發當下才剛回國,返家發現早有3位調查官已到家門口,隨後便展開搜索,她後來先赴廉政署應訊,當晚再移送北檢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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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檢察官偵訊內容,鄭深元提示檢察官曾說「如果妳還要按照在廉政署說法,認為這樣呼嚨得過去,妳就試試看」,並詢問邵琇珮當下是否會害怕。邵琇珮思考了一會兒才開口回應,坦言自從去廉政署、地檢署,甚至到今天坐在這裡都是自己「從來沒有想過的」,她也直言自己擔任公務員那麼久,「怕也不見得是怕」,但過程中一直被當成賊看,感受一定是不會好。

2020年6月20日京華城案第一次專案小組會議,邵琇珮曾建議以都市計畫條例申請容獎,她證稱當時沒有任何預設立場,只是想說若大家能好好討論,京華城作為爭議案件那麼久,不失為解決的一條途徑,但現在看來是「太過天真」。

邵琇珮指出,在檢方偵訊完後有和律師討論自身權益,也有想「是不是認罪對我比較好?」鄭深元追問談了什麼,她苦笑「這我一定要說嗎?」審判長則諭知這違反證人保護法,禁止詰問相關問題。

不過談到為何認罪,邵琇珮認為是自己「思慮不周」,面對爭議案件應用通案處理,個案一定會涉及公平性或社會期待,回過頭來看就是思慮不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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