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秀玲指出,都委會幕僚都認為京華城案無公益性、對價性,也沒有給政府相關回饋,不知道都發局為何會將「方案四」送進來,且京華城案是都市計畫案,但公展獎勵的內容卻和都更、危老一樣,當時看到計畫書上寫「準用」都更相關法條,坦言不常見、確實是「第一次看到」,更直言京華城案就是「怪」、「整個案子就是怪」。
都委會幕僚小組認為,京華城案沒有變更必要,因此也請京華城說明為何不適用「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自治條例」第80-2條規定,以回饋市府方式換取容獎,威京則回覆,因周邊公共服務設施已滿,因此不打算循該項目提出申請,讓她直言京華城的回應「很瞎」。
劉秀玲說明,當時也曾「做球」給都發局請求回覆為何不用80-2條,但未獲回應。後來,應曉薇見到都委會的初研意見,便嗆聲要「向市長告狀」,劉秀玲也傳訊向彭振聲報告,認為應曉薇有誤會,彭振聲則回應「依法行政」。
談到應曉薇與柯文哲的「便當會」,劉秀玲事後得知,應曉薇在會中針對京華城被要求回應土管條例80-2條一事,斥責都委會幕僚「對人家玩9年的計畫很不厚道」。至於邵琇珮向檢察官稱,劉秀玲曾被臨時叫去參加便當會,還遭應曉薇當面痛罵,被要求不得參加任何京華城會議,劉聽到後則笑出聲,反駁「不是我說的」,表明沒參加過任何便當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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