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隔一天,剴剴外婆再度出庭對劉彩萱、劉若琳的科刑表達意見,甫開口就再度落淚無法言語,待心情緩和後表示,當初因為信任交付兒福聯盟,只是希望剴剴被好好撫養,從來不希望是這種結局,身為外婆,面對這樣的結果只能心碎度日。
她哽咽說道,我們失去幼小的小生命,虐童致死如此可惡、泯滅人心,希望惡保母姊妹受到法律制裁,法院能以極刑、最重刑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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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害家屬的2位律師也分別就劉彩萱、劉若琳量刑進行訊問,認為剴剴案審理期間有過數次協調、出示證據,劉姓姊妹迄今未向家屬道歉、和解,未曾聽到劉彩萱說過一句「對不起」,「漠視他人生命毫無悔意,態度極度惡劣,應從重量刑,在這部分沒有下修的理由」;劉若琳部分,倘若她當時有阻止劉彩萱施虐,剴剴是不是就能好好長大?但她的犯後態度卻是稱不知情、未參與,稱對話紀錄只是開玩笑,不斷說謊。
「115天的人造無間地獄,剴剴度日如年,劉彩萱應論以115年的刑期」,然而因超過我國法定徒刑30年最高限度,律師認為應從最高限度判處劉彩萱無期徒刑、劉若琳則是有期徒刑18年。
由於劉彩萱、劉若琳羈押期限將於7/16屆滿,合議庭繼續就2人是否延押接著訊問。
檢察官認為劉彩萱承認犯罪,但對部分細節仍有避重就輕且畏罪,劉若琳更是否認犯行,2人涉犯10年以上重罪嫌有逃亡高度可能,另外劉彩萱2個女兒都在海外就業,有海外接濟之可能性。此外劉姓姊妹曾要脅證人Mira不要亂說話、刪除對話等情事,有勾串滅證可能性及再犯風險,因此建請法官延長羈押並禁止接見。
對此,劉彩萱辯護人針對延押請庭上依法審酌,但認為全案已蒐證完畢,盼免除禁見;劉若琳辯護人則未有意見,請院方依法審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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