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起人倫悲劇緣於許女罹患「情感型思覺失調症」,並領有中度身心障礙卡,30多年來一直被病情所困,病情發作時會出現幻覺及被害妄想等症狀,且缺乏對於症狀抵抗能力,當發病時極有可能做出意想不到的事情,屬於高風險病患,許女雖有定期就醫、服藥,並找到停車場管理員工作,並與母姊住在一起,許女平時與家人相處融洽。

不過,案發當天晚間9時至11時間,許女突然發病,在車上拿出剪刀,朝熟睡中的母親、姊姊攻擊,母姊雖奮力抵抗,最後仍不敵,全身多處遭剪刀穿刺大量出血後死亡。許女刺死母姊後,還將2人屍體拖進房間,換下血衣後離去,直到隔日凌晨5時半,許女妹妹回家後發現母姊倒臥血泊後驚嚇報警。警方早上8時許多就循線逮捕許女。

許女辯稱,案發當晚與母親、姊姊一起入睡後,「感應大姊身上住著魔教總教主,這個魔教總教主已傷害並吃了世界上很多人的靈到肚子裡,....我也感應如果今晚沒有解決這個總教主,世界上會有很多人遭受祂的傷害,而媽媽身上也有被邪靈入侵,希望能夠為眾生做一點事情;....我的感應聽到如果不殺死她們會死更多人。」檢警認定許女是因病情發作而犯案,因此依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殺人等罪起訴許女。

一、二審法院均認定許女犯行,但她是因精神疾病影響導致辨識違法行為能力降低,因此減刑,其中殺母判12年、殺姊判10年,應執行14年,並應於執行前監護5年。全案再上訴三審,最高法院今再度駁回上訴,全案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