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警局今年先後發生巡佐偽造文書改罰單小隊長詐領工作費等事件,刑事局警政監林明佐在市刑大隊長任內涉收賄洩密案也在今年爆發,市警局長李文章認為必須大刀闊斧去除積弊,請人事室研議不分內外勤,在同一單位任滿6年輪調的「6年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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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消息傳出後引發基層反彈,有員警在臉書社團發文:「好不容易衝到積分調至交通隊,幾經波折調到住家附近分隊服務,結果一道公文就要被迫再次離鄉背井,為了自己的家鄉故土奉獻了人生,卻落得如此下場,著實令人心寒。」

台中市警局約有400人符合「6年條款」,其中絕大多數均在同分局內申請調動,僅35人申請參加跨分局統調,連同任現職單位滿1年以上(含刑警、交警自願改調)請調不同分局者216名,兩者合計共251人。

市警局表示,統調原則係公布各分局、保安大隊、交通大隊警員職缺及參加者遷調積分,並依員警遷調積分高低,依名次依序上台公開自主選填服務單位,參加請調警員如無滿意職缺可選擇放棄,並參加下一次職務請調作業。

本次參加公開統調251名警員中,計有90名填完志願,161名警員選擇放棄,其中服務滿6年未填者19人,將持續參加分局、大隊內部公開選填服務單位作業,以符合6年職務調整規定,其餘142名則可自選參加或不參加下一次跨分局統調。

依據90名填完志願者填缺狀況,以保大、交大、第三分局、大甲、太平、東勢等分局最熱門,另外刑大、交大亦有員警請調至各分局服務,市警局人事室特別提醒參加選填員警事先了解各種警職工作內容,才能順利選擇自己喜歡的職務。

市警局進一步說明,任滿6年輪調作業,最主要是要解決警察久任同一單位所引發的工作、人員僵化和員警風紀問題,依據服務年資統計分析,由於未定期進行職務輪調,導致久任同一單位最長年資高達33年、甚至有單位服務滿6年人員比例高達72%,影響單位勤、業務推動,更造成所謂「久佔爽缺」等僵化問題。

市警局說,歷年來發生的警察風紀案件,違反者久任現職比例甚高,包括員警偽開紅單重領牌、白單偽開不實紅單、偽造文書、涉足不當場所、不正當交往等風紀案,皆有相同現象,突顯長期久任一職的弊病。

另有關員警公開選填志願部分,雖為台中市警局首次實施,但也有其他警察局已經實施多年,讓「只要任現職滿1年員警都可以依據自己的陞遷積分,公開地選填志願服務單位」,不僅提升警隊內部陞遷調動的公開性和透明度,也杜絕請託、關說。

員警依遷調積分高低,依序上台公開自主選填服務單位。市警局提供
員警依遷調積分高低,依序上台公開自主選填服務單位。市警局提供
市警局人事室說明第1波跨分局「服務滿6年及滿1年自己請調」相關規定。市警局提供
市警局人事室說明第1波跨分局「服務滿6年及滿1年自己請調」相關規定。市警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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