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警局今年先後發生巡佐偽造文書改罰單、小隊長詐領工作費等事件,刑事局警政監林明佐在市刑大隊長任內涉收賄洩密案也在今年爆發,市警局長李文章認為必須大刀闊斧去除積弊,請人事室研議不分內外勤,在同一單位任滿6年輪調的「6年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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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消息傳出後引發基層反彈,有員警在臉書社團發文:「好不容易衝到積分調至交通隊,幾經波折調到住家附近分隊服務,結果一道公文就要被迫再次離鄉背井,為了自己的家鄉故土奉獻了人生,卻落得如此下場,著實令人心寒。」
台中市警局約有400人符合「6年條款」,其中絕大多數均在同分局內申請調動,僅35人申請參加跨分局統調,連同任現職單位滿1年以上(含刑警、交警自願改調)請調不同分局者216名,兩者合計共251人。
市警局表示,統調原則係公布各分局、保安大隊、交通大隊警員職缺及參加者遷調積分,並依員警遷調積分高低,依名次依序上台公開自主選填服務單位,參加請調警員如無滿意職缺可選擇放棄,並參加下一次職務請調作業。
本次參加公開統調251名警員中,計有90名填完志願,161名警員選擇放棄,其中服務滿6年未填者19人,將持續參加分局、大隊內部公開選填服務單位作業,以符合6年職務調整規定,其餘142名則可自選參加或不參加下一次跨分局統調。
依據90名填完志願者填缺狀況,以保大、交大、第三分局、大甲、太平、東勢等分局最熱門,另外刑大、交大亦有員警請調至各分局服務,市警局人事室特別提醒參加選填員警事先了解各種警職工作內容,才能順利選擇自己喜歡的職務。
市警局進一步說明,任滿6年輪調作業,最主要是要解決警察久任同一單位所引發的工作、人員僵化和員警風紀問題,依據服務年資統計分析,由於未定期進行職務輪調,導致久任同一單位最長年資高達33年、甚至有單位服務滿6年人員比例高達72%,影響單位勤、業務推動,更造成所謂「久佔爽缺」等僵化問題。
市警局說,歷年來發生的警察風紀案件,違反者久任現職比例甚高,包括員警偽開紅單重領牌、白單偽開不實紅單、偽造文書、涉足不當場所、不正當交往等風紀案,皆有相同現象,突顯長期久任一職的弊病。
另有關員警公開選填志願部分,雖為台中市警局首次實施,但也有其他警察局已經實施多年,讓「只要任現職滿1年員警都可以依據自己的陞遷積分,公開地選填志願服務單位」,不僅提升警隊內部陞遷調動的公開性和透明度,也杜絕請託、關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