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昭甫表示,事件發生後交通局立即要求台中市15家公車業者,必須在10天內分批召回全市1305位公車駕駛進行行車安全教育訓練,要求公車駕駛轉向務必落實「路口轉向停看行」,也到路口進行全面稽查,謹慎面對,確保用路人及大眾運輸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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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昭甫說,交通局強制客運業者召回駕駛進行行車安全教育訓練,每家業者以口語、手勢等不同方式提醒駕駛落實「路口轉向停看行」,交通局也加強路口稽查,也要求客運公司需定期派員至高風險路口稽查,透過路口舉牌醒目作為,提醒駕駛,強化駕駛員對於「路口轉向停看行」的觀念,落實自主管理。
不過,市議員蔡耀頡認為,教育訓練的結果是請客運業者派人在有公車行經的轉彎處拿著立牌提醒,「這對於改善行人地獄的封號,到底有什麼幫助?對降低公車事故率的改善請問有任何幫助嗎?」蔡耀頡說,應該針對人員訓練的加強之外,更應該針對公車業者的管理來去做加強及稽查,才能改善問題,並提高公車的品質。
立委何欣純今天表示,在中市府網站「111年度台中市市區汽車客運營運及服務評鑑計畫」,發現評鑑從100年開始年年都做,評鑑內容包含5大指標(其中內含「旅客服務品質與駕駛員管理」),但巨業交通竟然在110年4月發生撞死1名女高中生事故後,隔年就可以拿到25分的高分,質疑評鑑工作未落實。
對此,葉昭甫強調是計畫評鑑報告書誤植,他說,巨業交通111年「台中市市區汽車客運營運與服務評鑑計畫評鑑報告書」中單項總分為20.5分,25分為誤植,該年度總成績為78.95分,列為乙等並折減補助款;客運業者發生一起死亡事故,行車安全分數一定會被大大扣分,影響年底評鑑分數,評鑑乙等會折減補助款。
交通局表示,每年度皆會辦理公車評鑑作業,去年起已提高「行車安全」項目比重,將評鑑指標中有關行車安全的配分提高到33分,督促業者重視行車安全;今年將再增訂公車重大行車事故相關罰則,並預計於今年底前完成增訂作業。
另為輔助公車駕駛安全行車,交通局自去年起補助市公車裝設「先進駕駛輔助系統(ADAS:Advanced Driver Assistance Systems),目前台中市公車已完成裝設1101輛,裝設比率達到8成,並預計於今年底將完成全市所有公車裝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