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業客運董事長室發言人韓洪開上午出面說明事故始末,坦言駕駛路口沒有先停再開,以速度約為15公里通過,事故讓大家對公車安全品質質疑,讓大家對於巨業失望了;對於車禍肇責歸屬,巨業絕對不會推卸,後續盡最大努力和家屬協調賠償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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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者林姓女大生家屬質疑,與林女同時被撞的王姓女大生說,林女被壓在公車底下時第一時間並未死亡,是遭到公車輾斷手臂,還當場喊「好痛、救命」,肇事駕駛施男一度下車查看,卻返回車內踩下油門,二次壓過林女,才導致林女頸部被壓斷當場喪命。
對此,韓洪開說,尊重家屬的說法,但目前已進入司法調查,會請當事駕駛向檢察官、法官說明真相,靜待司法調查。
另外針對施姓駕駛13年前也曾肇事撞死人,但巨業第一時間還說他「未曾發生重大違規」,韓洪開說,施姓司機2009年進入公司,對於他13年前發生的事故,因公司管理主管有換新,確實未能掌握,並非刻意隱瞞。
韓說,公司得知後也向施姓駕駛確認有此事,調閱當時法院事故判決書是行駛中前方機車突然自外側左轉切進內側車道,導致碰撞,為肇事主因,施姓駕駛因有超速為肇事次因,肇事責任三成,獲緩刑易科罰金。因為當時並未吊銷駕照,其後也都有定期接受職業大客車回訓,表現也中規中矩,直到發生本次不幸事故。
巨業聲明如下:
一、對於上週日女大生的車禍事故,造成家屬的傷痛,以及社會大眾不安定、不信任感,巨業交通再次向受害者及家屬致上最深刻的歉意,也向市府及社會大眾致歉,因為這起事故讓大家對公車安全品質質疑,讓大家對於巨業失望了。
二、再次說明事故發生經過,9月22日晚間21點13分車輛於綠川東街停等紅燈後,綠燈起步左轉中山路,當下行駛速度約為15公里,施姓駕駛長未落實路口停讓(先停再開),未即時注意右側逝者及傷者已行走行人穿越線通過馬路,導致發生不幸。
三、這段期間我們重新檢討相關行車安全要求的不足與管理模式,同時召回所有駕駛長,針對造成本次不幸事故,進行深刻的檢討,並宣誓公司與所有同仁共同提升行車安全的決心。重新建立更嚴謹周密的管理措施,負起我們應盡的責任,以表達巨業與全體同仁深刻的歉意。
改善方案:
1. 事發後已先立即請交通大隊來公司進行加強行車安全宣導,日後會更密集定期辦理,加深駕駛安全與法規觀念。
2. 加密道路稽核任務:加密各路口站點行車監測、隨機跟車抽檢,發現違規立即糾正處置。
3. 加強針對行車安全輔助系統操作訓練以及即時分析駕駛行為,客觀上具潛藏危險因素者並 '重點監管'
4. 針對行車安全違規者予以懲處、情節嚴重或無改善成效者予以不適任處置。
四、針對施姓駕駛部份,目前靜待司法相關調查,98年進入公司,對於他13年前發生的事故,因公司管理主管有換新,確實未能掌握,並非刻意隱瞞。公司得知後我們也向施姓駕駛確認有此事,調閱當時法院事故判決書是行駛中前方機車突然自外側左轉切進內側車道,導致碰撞,為肇事主因,施姓駕駛因有超速為肇事次因,肇事責任三成,獲緩刑易科罰金。因為當時並未吊銷駕照,其後也都有定期接受職業大客車回訓,表現也中規中矩,直到發生本次不幸事故。
五、對於本次事故的責任歸屬,巨業責無旁貸,絕不逃避,後續賠償事宜公司也成立了專責小組,將積極盡速處理,盡最大的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