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向婕原本否認所有犯行,她指出,交易虛擬幣有貼防詐資訊,也會不斷提醒客戶不要使用來路不明的金錢、否認涉檢方指控的組織犯罪、加重詐欺、洗錢罪,且這些運作都是杜秉澄請她協助處理,丈夫亦表示並不知道資金來源是詐騙集團贓款,她們只是提供公司帳戶代為收款及付款。不過今天開庭時,劉向婕改口承認洗錢犯行,但否認與詐團共同詐欺、組織犯罪等罪,堅稱不曉得對方買幣的錢是贓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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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向婕另強調自己曾被丈夫持利器恐嚇,夫妻早已分居多時,她甚至為此申請保護令;且自己根本從頭到尾沒有與詐騙集團聯絡過,亦不清楚丈夫當時對外接洽之情況。劉的律師也表示,劉向婕、杜秉澄婚姻確有紛爭,劉女曾聲請過保護令,夫妻亦非合作無間的夥伴關係。
法官下午提訊杜秉澄,他今年7月為求交保,在移審庭時口頭坦承部分犯行,但稱自己僅是遭到詐騙集團操控的小幣商,他並未施用詐術,錢全被詐團上游的人拿走。
據了解,上週法官已傳喚吳沂珊、林于倫2人,其中吳沂珊當庭認罪,並表示自己均是按照劉向婕指示辦事;林于倫責表示,因為他與劉向婕有交情,才將公司帳戶借給杜秉澄使用,但連酬勞都沒拿到,帳戶就被列為警示帳戶,自己根本無利可圖。
檢方當時起訴指出,杜秉澄、劉向婕邀林于倫提供其東霖公關顧問公司帳戶作為水房洗錢帳戶,再指揮劉向婕、林于倫、吳沂珊以現金提領、跨行轉匯將台幣換為虛擬貨幣,回存到前端水房指定的電子錢包,營造虛擬幣交易假象,認定杜、劉夫妻每天洗錢獲取總金額3%不法利益、林于倫獲1%不法利益,吳沂珊每月領取3萬元薪水,4人共幫詐團洗錢2701萬6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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