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道警方指出,今天清晨5時許,一輛普通重型機車逆向行駛在南向林口路段,立即通知交控中心監看CCTV,並派遣巡邏車實施攔截,該機車隨即在國道1號南向40.3公里與小客車發生擦撞後倒地,通知119派救護車到場,81歲黎姓機車騎士右手骨折、氣胸及身體多處挫傷,無生命危險,送林口長庚醫院就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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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步了解,81歲的黎姓男子騎乘機車,疑似因路況不熟悉,研判由國道1號桃園交流道南向出口逆向騎上國道1號南向主線車道,並一路逆向往北行駛至林口,國道警方接獲報案,立即調派多部巡邏車實施攔截。
31歲的李姓女子駕駛小客車行駛在國道1號南向40.3公里內側車道,發現黎男機車逆向而來,閃避不及與黎男發生擦撞,黎男隨即倒臥在地,另1名36歲張姓男子閃避不及擦撞到倒地的普通重型機車,兩部自小客車駕駛人的酒測值均為零。普通重型機車的黎姓騎士因氣胸無法實施酒測。
警方表示,黎姓男子已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1項6款,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三萬六千元以下罰鍰,本大隊依法製單舉發。另涉違反刑法第185條之規定,依公共危險罪移送地檢署偵辦。
警方說,6月30日起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施行,新增第43條1項6款規定,在高速公路或快速公路迴車、倒車、逆向行駛等行為,納入第43條危險駕駛處罰;提高罰鍰上限由新台幣2萬4000元提高至3萬6000元。並吊扣牌照6個月。
國道警方呼籲,民眾如不慎逆向誤上國道,應減速慢慢往外側車道移動後停靠,點亮大燈不要熄火,下車後找尋安全場所,利用高速公路「1968App警政報案」直接向該路段公路警察大隊報案爭取時效,等待警方到場協助,切忌繼續行駛,以免造成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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