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多歲的石蕙瑄原在兆豐銀新店分行擔任信貸、房貸的核貸人員,她和許皓青原是男女朋友,由於許男當過房仲相當了解房屋買賣貸款事宜,2人竟聯手利用各自業務之便向銀行詐貸,大賺一筆後2人一度結婚,但不久後就離婚,而兩人被逮後都坦承犯案,但至今呆帳還有上億元未還。事後石女已被開除。
檢調查出,2人合作模式是由許男找來多名人頭在大台北各地買房,並製作A、B契約,一分契約是買賣雙方真實交易價格,另一分契約則是灌水過的交易價格,專門用來向銀行申辦貸款及辦理房屋交易實價登錄之用。
許男、石女等人還找來王大任等3名代書協助貸款、偽造財力證明,藉此向兆豐詐貸,而石女每次收到許男的詐貸資料後,都會很快就核貸、撥款,而兩夫妻也會給提供人頭者每人10萬元至20萬元不等的報酬。
據了解,有些房屋原本交易價是1250萬元,許男等人卻偽造成1900萬元購入,最後石女核貸金額竟達1500萬元,遠超出房屋實際交易價格,等同讓許男等人可拿多貸得的錢繼續挪作購買其他房產的基金,被墊高的房屋交易實價登錄價格,又可衝高後續該屋出售的賣價,幾乎可說是無本炒房。
兆豐陸續貸款2.8億元給許男等人後,因近年房市不佳,導致許男未如期償還利息,兆豐銀向人頭債務人催款後,這些人頭戶憤而咬出許男等人的犯行,兆豐銀清查發現異狀後,因此提告,台北地檢署在2020年8月25日,將石女等34人以違反《銀行法》起訴,目前正在法院審理中。
事後兆豐銀又查出2015年間,許皓青利用1戶位於台北市大安區的建物,原本交易價為1980萬元,卻與人頭假交易,偽造2900萬元購入,再向兆豐銀行詐貸2280萬元,因此就這個部分再對許男提出告訴,台北地檢署受理後日前將許男追加起訴。
不過兆豐銀又查出,這處大安區的建物,除了許皓青外,另外許的前妻石蕙瑄、前女友金漪筠、代書張瀚予、人頭陳信銘也為共謀,因此再對這5人提出告訴,北檢調查後認為5人共謀詐貸,將許皓青的部分函請法院併案審理,兆豐前行員石蕙瑄等4人,則依法追加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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