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了解,這名許姓男子家住台北市鬧區,住家附近有間酒吧,許男三不五時就會前往光顧喝點小酒,因此與酒吧裡的服務人員熟識,有時許男前往消費時,熟識的女服務生還會陪他喝幾杯。

去年底某日,許男又去酒吧喝酒,當天許男待得比較晚,最後店裡只剩下一名女服務生,當時她見到店裡只剩下許男一名顧客,就陪他喝了幾杯,由於女子本身有服用精神藥物,喝酒後突然一個閃神跌倒。

許男見到女服務生跌倒流血,好心的邀請她到他家裡擦藥,由於當時女子已經迷迷糊糊,打烊後就被許男攙扶回家,但過沒多久,女子匆忙離開許男住處,並在許男住家樓下的超商打緊急電話報警,請男友來載她,隨後在男友的陪同下驗傷,並對許男提出告訴。

女子指控,當許男帶她回到住處後,將她放到床上,由於床很軟,她身體狀況又不太好,軟趴趴沒力氣,無法從床上爬起,不料許男卻將全身脫到只剩內褲,就趴在她的身上強吻,還要動手脫她的衣服、摸她的身體。

她表示,她只能無力的護住身體抵抗,同時想拿手機打電話求救,但許男不讓她拿,就在她搶手機的過程中,不小心按錯密碼,造成iPhone被鎖住,由於她抵死不從,許男才自知沒趣讓她離開。

她說,在離開許男家後,發現眼鏡遺落在許男家中,只好在他家樓下的超商休息,並用手機打緊急電話請警方連繫她的男友來接他,同時驗傷並報警處理。

對於女服務生的指控,許男到案表示,當天確實有帶她回家,但回到家後請她自行擦藥,他則回房休息,不久,對方突然把他從睡夢中叫醒,請他提供地址,聲稱要請男友來載她回家。

許男說,當時他懷疑對方意圖不軌,想要仙人跳,因此才會想要取走對方的手機,最後因為對方發飆,才讓她離開,他還強調絕對沒有強吻她。

不過檢察官調查發現,事發後2天,許男將女服務生的眼鏡送回酒吧想要還給她時,酒吧老闆問許男是否知道女服務生為何不來上班?許男卻裝傻不知情,酒吧老闆為此不滿表示,因為許男將她帶回家,因此要求許男不要再到他的店裡消費。

檢察官從雙方的說法及相關事證綜合判斷,採信女服務生的說法,認為許男涉犯強制猥褻罪,將他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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