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一名騎士被轎車撞傷後,開車的駕駛人不願賠償,騎士不滿告上法院,法院審理後判駕駛人過失傷害,但駕駛人不滿提出上訴,二審開庭時,法官苦口婆心勸2人和解,雙方最後同意以30萬元和解,並簽立調解筆錄、撤回告訴,全案終結,沒想到駕駛人事後不認帳,不支付和解金,讓騎士受傷又受氣,這時該如何討回和解金?

律師蘇家宏答:

騎士可以拿法院的調解筆錄,去強制執行,查封駕駛人的財產。但如果駕駛人名下沒有財產,該怎麼辦?只能未來持續的調查他的財產,如果有財產後再強制執行。

蘇家宏提醒,如果早知如此,在簽立調解(或和解)的同時,能夠拿到相當的金額,才是王道。換句話說,如果對方願意在和解同時交付現金12萬元,之後18萬元再匯款,這時候的12萬元才是紮紮實實的,如果對方在和解時,一元都拿不出來,那就要考慮要不要和解了。(記者陳彩玲/採訪整理)

「法律問壹蘋」專欄每逢假日刊出,讀者如有法律問題需要解答,歡迎來信court@nextapple.com,律師解答將公開刊登,恕不個別私訊回覆。

壹蘋新聞網-投訴爆料

爆料網址:reporting.nextapple.com

爆料信箱:news@nextapple.com

★加入《壹蘋》Line,和我們做好友!

★下載《壹蘋新聞網》APP

★Facebook 按讚追蹤

壹蘋娛樂粉專壹蘋新聞網粉專


點擊閱讀下一則新聞 點擊閱讀下一則新聞

法律問壹蘋|頂樓住戶加蓋違建!鄰居抗議被嗆氣炸 律師建議這樣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