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香菱去年10月和友人到大佳河濱公園參加太空港音樂藝術嘉年華,她上半身穿著白色亮片比基尼,H奶的豐滿上圍完全藏不住,還自拍火辣照片上傳IG,有媒體報導並刊登照片後,李男在新聞的留言區寫下「好像阿罵」,陳香菱看到留言不滿,怒告李男涉犯公然侮辱、加重誹謗。

 

 

李男出庭辯稱,他沒有惡意,也沒有要毀損陳香菱的名譽,他堅稱,「『阿罵』讓我很有親切感,而陳香菱讓我感覺很親切,所以才會留言,我只是發表一般言論敘述心情,且新聞本來就能受公評。」

檢方調查發現,陳香菱在臉書、IG分別有69萬、14.6萬粉絲追蹤,新聞也稱她為「網紅」,可見陳香菱是具有類似藝人地位的公眾人物,一舉一動對粉絲或民眾有一定的影響力。

檢方認為,新聞本身已針對陳香菱的身材外觀報導,李男只是發表個人意見和評論,難認有侮辱、誹謗意思,屬於合理評論,予以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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