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起事件會爆發,全因為2個女人之間的戰爭,據了解,這名邱姓警員多年前認識1名未滿18歲、就讀高中的女學生,2人交往後成為男女朋友,事後因故分手,不久邱男又與1名女子交往成為男女朋友,不料事後邱男又與就讀高中的前女友連繫上,2人似乎有意復合。
邱男的現任女友得知後氣得找高中妹談判,高中妹不知聽到什麼話,怨恨邱男欺騙她,不久,台北市議員許淑華接獲陳情,指北市信義分局有員警透過交友軟體認識16歲少女,雙方熱戀,該警竟拍下女方不雅照,扯的是,員警還有女友。
許淑華當時表示,該名渣警有位女友,是女友將事情告知未成年少女的家長,全案才曝光。而信義分局初步調查結果,是這位員警有用公務車接送女性友人,而這只是一些小辮子而已,但針對手機是否有不雅照等,或是將手機查扣,警方並沒有明確回覆。
消息曝光後,台北市警局督察室立即介入偵辦,調閱邱男的辦公處所的監視畫面及查扣其手機進行數位還原,了解邱男平時交友的情形,以及是否有拍攝未成年女子的不雅照,但從查扣的手機內,並未發現任何未成年少女的不雅照。
不過警方從監視畫面查出,邱男在非公務時間駕駛警用公務車,載著現任女友去看電影、看夜景、下班時載她回家,甚至還開著公務車去高檔汽車旅館開房間,從可查的紀錄發現在去年8、9月間,總計邱男違法使用公務車14次,詐得油資4000餘元,因此將他函送法辦。
邱男到案後,就違規使用公務車的部分全都認罪,並繳回詐得的油資,至於被人檢舉拍攝未成年女友的不雅照的部分,則否認犯行,他表示,應該是現任女友跟前女友講了一些不是事實的話,才會讓前女友對他有所誤會。
檢察官為了釐清案情,曾試圖請邱男的前女友到案說明,但她不願做筆錄也不願意到案說明,由於邱男的手機進行還原後也未查出任何東西,邱男被檢舉的這個部分,未查出有不法的情事。
不過邱男違反使用公務車的部分,因涉犯《刑法》詐欺罪,檢察官考量他已繳回犯罪所得並坦承犯行,因此給予緩起訴,條件是繳交5萬元給公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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