矯正機關的收容人,全都是判決確定且有罪必須入監服刑者,至於由衛福部主責的司法精神病院,屬於社區醫療、社會安全網概念,對象為因病犯罪的精神病患者,在判決尚未確定且無羈押的必要,或是判決確定但免予執行,或是已執行完畢者,為了防止再犯或有危害公共安全之虞時施以「監護處分」,由於這些人不可能再留在矯正機關,才設置司法精神病院做為治療場域。

而矯正機關進行收容人新收調查的時候,遇到有罹患疾病的收容人,包括法定傳染病、精神疾病或是其他重大疾病,若還未達到拒絕收監的要件,矯正機關就必須依規定辦理入監程序,並依照收容人的刑期及個人狀況進行處遇。

以精神疾病來說,只要收容人本來就領有身心障礙手冊,或是患有精神方面的疾病,就會安排他們找監所內的精神科專業醫師看診,對他們重新進行診斷評估,看是定期服藥、回診追蹤,若是單純服藥已無法有效治療的急重症者,就會移到專門地區,男收容人一律送往台中培德醫院附設的精神病房,女收容人則是送往台北監獄桃園分監進行治療。

吸毒抓狂弒母37刀剁頭 一度判無罪惹議

有毒癮的桃園梁姓男子2018年10月17日突然抓狂,在家中砍殺母親37刀還剁下頭顱,從12樓住處丟下社區中庭,一審依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罪判他無期徒刑,二審認為梁男因吸毒導致犯案時欠缺辨識行為違法能力,逆轉改判無罪,當庭釋放但責付給桃園市政府衛生局,引起輿論批評,擔憂他回到社區如同不定時炸彈,不過,梁男另因傷害案被判拘役55天,未聲請易科罰金,隨即發監執行。

此案後來由最高法院發回更審,高院更一審2020年7月又判梁男無期徒刑,同年10月最高法院駁回上訴,梁男無期徒刑免死定讞。

梁男目前人在台北監獄服刑,由於他是因案發時施用毒品才引發精神疾患弒母,他目前在監所因沒有碰觸毒品,精神狀況良好,並無任何就醫紀錄,平時表現正常,同時還在工廠作業,還常和家人接見。

精神病患刺殺鐵路警察 入獄病況穩定

鐵警李承翰遭鄭姓男子持刀刺死案,發生在2019年7月3日晚間,鄭男搭乘台鐵自強號列車北上,因拒絕補票遭列車長要求在嘉義站下車,罹患思覺失調症的鄭男失控咆哮,罵政治、罵政府還罵股票。

鐵路警察局獲報後,24歲警員李承翰上車處理,鄭男突然抽出尖刀刺他腹部,造成李承翰失血過多殉職。一審依據醫師鑑定,認為鄭男被要求下車時精神狀態極度不穩,處於思覺失調症急性發病狀態而產生妄想,喪失辨識行為違法能力,依《刑法》不應處罰,因此判決無罪但須強制就醫5年。

二審改認鄭男犯案時辨識能力雖顯著減低,但未完全喪失,只能減刑不能判無罪,改判17年徒刑,審酌他若未經治療,出獄後極可能再度失控,因此宣告應於執行完畢或赦免後,強制就醫5年。最高法院維持二審見解,去年6月駁回上訴定讞。

鄭男目前人在台南監獄服刑,經獄方精神科醫師評估為情緒不穩、患有妄想型思覺失調症,並每個月定期安排鄭男至精神科回診、評估,同時在管理上確保他按時服用藥物,在獄方有效的管理治療下,鄭男自2021年6月23日服刑至今,病況相當穩定尚無違規紀錄。

潘女經治療救回視力。高雄長庚醫院提供
潘女經治療救回視力。高雄長庚醫院提供

抽菸被勸竟暴怒挖眼超商店員 還曾持刀砍婦

另一件驚悚的精神病患「挖眼」案,發生在2021年9月26日,罹患思覺失調症的楊姓男子到屏東縣高樹鄉一間超商購物後,坐在門口抽菸,潘姓女店員勸導他不要在門口抽菸,楊男抓狂失控衝進櫃台痛毆潘女,還用右手摳挖潘女雙眼,店內客人立刻報警,警察趕來時,楊男正痛毆潘女,幾名警察合力制伏楊男後,趕緊將潘女送醫。

潘女眼窩骨折、單眼視網膜剝落,頭部也多處受傷,所幸經治療救回雙眼視力。楊男另涉拿菜刀砍傷一名婦人,法院併入挖眼案審理,最高法院維持歷審見解,去年11月依重傷害未遂、傷害、罪合併判刑5年定讞,但因楊男並非觸犯殺人罪,未宣告強制治療。

楊男目前人在高雄第二監獄服刑,經獄方精神科醫師評估患有妄想型思覺失調症,為精神疾病患者,屬高風險的個案,獄方也定期安排他看診精神科醫師,同時確保他固定服用經醫師開立的藥物,不過楊男在剛入獄服刑時情緒仍然不穩,還曾有過違規紀錄。

楊男另持刀砍傷婦人。翻攝畫面
楊男另持刀砍傷婦人。翻攝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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