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山分局表示,48歲的莉汪娜13年前以申請看護工名義,自菲律賓來台,未前去指定位於台北市的工作地點,違法滯留在小港、鳳山及林園一帶打零工,前晚她與合法居留的同鄉男友,騎著微型電動二輪車到旗津看夜景,見巡邏員警即轉進暗巷,員警馬上趨前盤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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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對員警詢問,莉汪娜拿不出居留證,員警詳查後,發現她是入境13年的菲律賓籍逃逸移工,護照在2009年即逾期,莉汪娜苦苦哀求,表示自己為了留在台灣賺錢,才會滯留在高雄,並試圖行賄員警,說「Give you money,Sir,但員警嚴正回「No!」

警方詢問後,將莉汪娜移請移民署高雄專勤隊收容,擇期將遣送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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