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院開庭審理柯文哲政治獻金案,今日傳喚時任競選總幹事黃珊珊出庭作證,並傳喚柯文哲、眾望基金會董座李文宗、木可公司負責人李文娟到庭。黃珊珊此次二度出庭作證,說明柯與民眾黨政治獻金運作情形,也針對柯文哲等人遭控侵占民眾黨政治獻金案情加以釐清。

蒞庭檢察官於反詰問時,也直搗黃珊珊募款相關議題。檢方指出,黃珊珊與李文宗、范有偉、周榆修、邱佩琳於2023年10月27日籌組「募款委員會」,而黃曾於偵訊時證稱,當時曾與李文宗、邱佩琳等人一起討論募款名單,邱曾稱「可以找威京小沈募款」,此事是否有向柯文哲報告?

黃珊珊表示,是否有告知柯文哲她已不記得了,不過當時無論在晨會或任何會議上,大家都會七嘴八舌地討論募款,她也會出言告知「錢不夠了」。

檢察官接著提示柯文哲與黃珊珊間的訊息內容。從對話紀錄可見,黃於同年11月2日召開「募款委員會」當晚,曾傳給柯名為「重要資料」的檔案;隔天、同年11月3日,柯便傳訊黃稱「威京小沈,已給過,不要再找他,另外他的財務狀況也不好」,黃則回傳2字稱「明白」。

檢察官續問,對話紀錄中「重要資料」的檔案,是否就是募款委員會的會議記錄?黃珊珊回應「不記得了」,並稱她本來就會傳給柯很多檔案;至於柯傳送「小沈已給過」訊息,黃則解釋她沒有向柯報告會議結果,「不知道柯為何會傳這個訊息給她」,而她之所以回傳「明白」指的是柯常說「不要麻煩別人」這件事。

檢察官接連追問「沈慶京或威京集團有無捐款給柯文哲?」、「選舉期間有無將募款名單給柯文哲?」,均遭柯文哲、李文宗辯護律師輪番異議,認為已超出主詰問「侵占政治獻金」範圍,且是要求2024年4月才入黨的黃珊珊臆測。對此,審判長認定異議成立,檢方最終撤回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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