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地院指出,本院今年度矚重訴字第1號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等案件6名在押移審被告,經法官訊問後諭知,被告李文俊交保100萬元、被告黃麗招交保100萬元、被告郭再欽交保300萬元、被告楊志強交保200萬元、被告黃怡萍交保50萬元、被告林士傑交保200萬元。以上六人均限制住居。

6名被告的律師、親友至台南地院辦理交保。王志弘攝
6名被告的律師、親友至台南地院辦理交保。王志弘攝

6名被告的親友得知可交保後,在律師陪同下,紛紛帶著現金來地院具保處辦理相關手續。議長邱莉莉也於晚間9時30多分到場關切,但未對現場媒體表示任何意見。

議長邱莉莉到台南地院關切。王志弘攝
議長邱莉莉到台南地院關切。王志弘攝
台南新科議員林怡婷為父親林士傑辦理交保。王志弘攝
台南新科議員林怡婷為父親林士傑辦理交保。王志弘攝

地院表示,被告六人雖均否認犯行,惟有相關卷證資料及同案被告、證人之證詞及相關書物證可資佐證,且互核相符,足認犯罪嫌疑重大,有羈押之原因;然被告所涉犯行,均經檢察官於偵查時訊問相關證人及被告完畢,且已調查諸多書、物證在卷,應無勾串被告及證人之虞,又考量各該被告於國內均有固定之住居所,且均有正當工作及相當名望,應無逃亡之虞,認無羈押之必要,准予交保,並限制住居。

台南正副議長邱莉莉、林志展。資料畫面
台南正副議長邱莉莉、林志展。資料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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