鹽埕警分局七賢路派出所1月23日22時59分接獲衛生局通報,表示其人員於鹽埕區新樂街市集內稽查需要協助,警方獲報後立即派員前往協助,在鹽埕區新樂街180號前查獲攤商涉嫌販售未經經濟部許可開放之中國食品多件,後續由衛生局通知蔡姓攤商負責人到案說明。

衛生局現場共封存3項產品共2064包。衛生局提供
衛生局現場共封存3項產品共2064包。衛生局提供

衛生局表示,業者無法提供輸入許可涉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22條、第30條暨同法第47條第8款、第14款規定,可處罰鍰新臺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衛生局現場共封存3項產品共2064包。

衛生局昨晚獲報,立即派員查察。衛生局提供
衛生局昨晚獲報,立即派員查察。衛生局提供

為維護食安與市民健康,衛生局呼籲食品業者,務必遵守食安法相關規定,切勿以身試法,並提醒消費者購買食品務必看清產品外包裝須有中文標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