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可以當國民法官?

今年元旦上路的國民法官制度,將大幅度改變刑事一審法院審判制度,直轄市、縣市政府必須從年滿23歲且在地方法院轄區連續居住滿4個月以上的國民中,透過隨機抽選並經選任程序,抽選出6位「國民法官」與3名法官一起審判,另抽出1到4名「備位國民法官」。

而國民法官不須報名,選任過程會經過四關,第一關為地方政府隨機抽選出符合上述條件的國民法官初選名冊,再組成審核小組,排除不符法定資格狀況的狀況,由法院做出「備選國民法官」複選名冊,並寄出通知書,通知民眾隔年有機會擔任國民法官。

司法院已於去年做出抽籤與篩選,各地方法院也於去年12月發出首波「備選國民法官」的通知函給12萬人,收到的民眾今年將有機會被抽中並擔任國民法官。

而法院受理承審案件後,將從複選名冊中抽出一定數量(例如50人),通知選任期日到庭,由負責該案的檢察官、法官及辯護人對國民法官進行詢問,排除不適任的候選人,最後抽籤決定選出6名國民法官與1到4名備位國民法官,由6名國民法官與3名職業法官一起承審案件。

 

 

國民法官參與審判案件類型

目前國民法官會參與的案件為「因故意犯罪導致死亡結果的案件」,如酒駕致死、殺人案。2026年1月1日起,最輕本刑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案件,但沒有死亡的結果,如強盜強制性交、貪污等,也會納入國民法官的審判範圍,不過少年刑事案件、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件則被排除。

不過國民法官只適用於一審案件,案件上訴二審後,將僅由職業法官組成的合議庭審理,也因此國民法官的判決案件並不會成為案件最終結果。

由於台中黃姓業務員持雙刀砍死同事案件,因是故意犯罪而有死亡結果,故列入國民法官參與案件,台中地院最快也將於2月初從轄區內的複選名冊抽出一定人數的備選國民法官,到法院接受負責該案的法官、檢察官和辯護人訊問,排除後抽出6名國民法官,和3名職業法官一起審理此案。

國民法官日薪3000元還有公假+全薪

又根據《國民法官費用支給辦法》的說明,民眾被選中擔任「國民法官」、「備位國民法官」期間,只要到庭執行職務,法院每日將給日薪3000元,如執行職務時間未滿1小時,支給日費2000元;而「候選國民法官」到庭者,支給日費1500元。

值得留意的是,民眾擔任國民法官,雇主應給勞工公假且支薪,不得以此為由,給予職務上的任何不利處分。也就是說,假設阿強換算日薪為2000元,他擔任國民法官到庭執行職務時,可領國民法官日費3000元+公司日薪2000元、共5000元的薪水。

交通費補助最少200元

除了日費外,每位國民法官到庭一次,法院就會支給交通費200元,若國民法官戶籍地或主要居所地與地方法院最短行車距離超過30公里,則另按級距補貼交通費用。

甚至國民法官因搭乘公共汽車、大眾捷運系統、火車、高鐵、公民營客運汽車、輪船等大眾運輸工具,支出費用超過上述所定數額者,還可以依實際搭乘交通工具的中等等位標準支給交通費;而身心障礙行動不便者,也可搭乘計程車開庭再支領交通費。

國民法官交通費級距表。翻攝全國法規資料庫
國民法官交通費級距表。翻攝全國法規資料庫

國民法官交通費級距表。翻攝全國法規資料庫
國民法官交通費級距表。翻攝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