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告訴法官,2人於2018年初相識交往,同年3月發現懷孕,為了負責任,他決定奉子成婚,但空姐在懷孕期間卻跟男網友相約外出、吃飯,2人雖為此吵架,仍於同年5月結婚,11月產下一子,不料7個月後空姐不用哺乳了,開始展露惡習,經常與朋友喝到半夜才回家,理由是她想創業,所以要應酬,2020年9月24日,她說要幫朋友慶生,整夜在外飲酒作樂,電話也不接,隔天早上7點才回家,坦承因為喝多了,跟男性友人睡在飯店房間,還淡定說:「我沒什麼好騙你的,如果要騙你,我們也可以離婚了。」

2歲童2度被媽趕出家門

由於空姐產後辭職,家計、保母費都由丈夫負擔,他向法官抱怨妻子長期沉溺於飲酒、交際,極少照料孩子,勸也勸不聽,還以「創業」為由報名行銷等課程,費用動輒數萬元,若不給就揚言離婚,甚至連政府發的育兒津貼每月3500元都被她花掉。

丈夫沉痛表示,或許因為妻子很少陪伴孩子,不懂如何當母親,多次嚴重虐待2歲兒子,2021年1月間,有天夫妻倆吵架,他受不了那氣氛外出透氣,兒子哭泣說要找爸爸,妻子頓時情緒失控,把兒子抓起來痛毆、瘋狂甩動,然後猛力摔在地上,兒子疼痛一直哭,妻子仍不罷休,用腳猛踹兒子頭部,他整個人飛出去,痛到倒地不起。

同年7月18日晚間,丈夫回母親家過夜,空姐獨自在家帶孩子,兒子又哭著找爸爸,她怒斥:「好,你出去,出去就不要回來了。」竟真的將兒子逐出家門,年僅2歲的孩子獨自赤腳走下樓梯,推開一樓大門,走到人車往來的馬路上,孤立無援非常危險,所幸社區警衛及時發現,把孩子帶到安全地點。

隔天上午孩子又哭泣說要找爸爸,空姐再次歇斯底里、情緒失控,對兒子嘶吼:「你要出去是不是。」、「你出去後就再也不要叫我媽媽。」、「你滾出去被車撞吧。」、「你從今以後沒有媽媽。」再次將孩子趕出門外,過一會兒才把他拉進屋內,瘋狂痛毆,抓起來猛力摔在沙發上,可憐的男童倒臥在沙發痛哭,久久站不起來。

寶寶攝影機錄下空姐暴行

這些施暴過程都被家中用於監控保母的「寶寶攝影機」錄下來,空姐出庭時抱怨丈夫偷裝監視器,還說因為兒子會動手打保母,她試圖管教孩子時,丈夫跟婆婆會介入,以哄順方式滿足孩子的慾望,導致孩子的不當行為難以導正,也造成她獨自扮演「孩子討厭的黑臉」,孩子被管教時曾說:「只愛爸爸不愛媽媽。」更是讓她痛心,由於孩子不受管教,她的語氣及行為才比較激動。

她還以「寶寶攝影機」的畫面為自己辯解,表示孩子走出大門不到1分鐘,她就心急如焚追出去找孩子,絕非惡意拋棄或虐待。

至於婚姻出了什麼問題,她告訴法官自己原先擔任空服員,工作小有成就,且有穩定經濟收入,但兒子出生後,夫家認為妻子應順從丈夫、全心對家庭付出,因此要求她辭職在家相夫教子,但她漸漸感受各種來自夫家的「隱形壓力」,也發現自己因為失去個人經濟來源,只能仰賴丈夫及夫家的「賜予」,但丈夫竟開始冷漠對待她,例如忘記2人結婚紀念日等大小節日、無故拒絕同床,也不願與她再生個孩子,甚至在家中裝監視器,讓她毫無隱私,緊張焦慮壓力巨大,才會於2021年8月離家出走。

空姐反控夫冷漠拒絕行房

法官勘驗這對夫妻的LINE對話,2人曾互相表達「離婚」、「就離吧」、「我承認我們彼此沒有什麼感情基礎、個性也不合、價值觀更不用說,今天婚姻失敗我也承認,我自己也有問題,不如好好想一想到底怎麼做,對小孩才是最好的,我們就來解決吧」、「像你說的,我也不願意撕破臉,我也想好聚好散」、「如果我們對小孩有一致的目標,單純只是我們兩個彼此沒有辦法走下去,畢竟我們也試過,那我希望你可以找到你理想中的對象,相對的我也希望找一個愛我的、願意疼愛妻子的人照顧我,讓我不要這麼辛苦了,那麼我們可以考慮先離婚吧,孩子監護權跟主要照顧者的部分就交給法院判決吧」。

另外,法官認為2人曾經一起參加婚姻諮商課程,但仍無法修復感情,空姐雖辯稱不滿丈夫裝設攝影監視器,才會離家,但她明知裝設攝影機是為了監控保母,不能因為丈夫提出她毆打、摔丟、腳踹孩子的畫面當證據之後,才以隱私權未受尊重當作離家藉口。

至於空姐指稱丈夫冷漠對待,無故拒絕行房、拒絕再生育子女,法官認為她沒有提出證據,審酌雙方分居1年多,除了關於孩子的事務,2人沒有任何良性感情交流,對於彼此毫無關心、愛惜之情,也沒意願努力修補關係,任由彼此冷漠相對,僅存夫妻之名而無夫妻之實,因此台北地院判准離婚。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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