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勘驗妹妹手機裡的記錄:「我還沒睡時,聽到怪聲音,門的聲音,然後慢慢打開的聲音,之後我就一直開始發抖,然後他就越離姊姊越近,然後就聽到掀棉被的聲音,之後他又來我這邊,然後把我的棉被掀開,然後就伸進來摸,然後他就摸我的重要部位,之後我就故意動,結果他就跑去姊姊那邊,他在姊姊那邊很久,差不多有15分鐘,我那時真的不知道該怎麼辦,真的很恐怖。」
「之後他又來摸我,棉被被我壓著,之後又去摸姊姊,他走了之後,姊姊就開始哭,因為他摸了姊姊的重要部位,還插進去她的重要部位,我和姊姊真的不知所措」。
姊妹倆等李男離開,嚇得告訴媽媽並報警,李男坦承:「有2個女生在睡覺,我摸其中1個女生胸部跟下體,有將手伸進去她的陰道約5分鐘,另1個我是隔著褲子摸她女生屁股,約摸2分鐘。」最高法院維持歷審見解,依侵入住宅強制性交、猥褻等罪,判李男8年6月徒刑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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